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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并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经体〔2020〕9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要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禁市场主体进入,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等,集成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二、深入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三个全面清理”推向深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再次梳理目前正在运转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要立即进行清理,同时加快推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需提请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的措施,要尽快按程序办理。

(二)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属于地方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细化措施的,有关文件应命名或更名为“禁止限制目录”,不能借机扩大审批权限或另设审批事项。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无关的,原则上不得保留。

(三)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各类门槛壁垒。全面排查和系统梳理各种不合理限制,着力打破各种形式的歧视性准入壁垒。在自查梳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多角度、多途径发现各类显性或隐性壁垒,坚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推动“非禁即入”真正落实。

三、配合国家开展相关工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启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清单(2019年版)》,提前开展梳理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对清单修订工作的有关建议。同时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四、健全完善改革落实推进机制。各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加强宣传解读培训,加强跟踪评估总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并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联络员制度,请各市各有关部门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连同“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3月底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刘云英,0531-86191743,tgc_sdfgw@shandong.cn;省商务厅,王岩,0531-89013763,wangyan3763@shandong.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2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_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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