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转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每年组织修订一次,2020年版是第三轮修订。新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及时发现并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集成高效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落地落实。
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清单事项,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