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031/2022-0014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制发日期: | 2022-10-12 |
有效性: |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有关要求以及全省职称工作统一安排,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试行)>和<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发改人事〔2022〕827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复函,同意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物流工程专业,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按照要求,在深入研究国家和我省政策文件基础上,今年2-4月,通过会议座谈、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对108家物流企业、3所设立物流工程专业的高等院校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5月,形成《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初稿,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深入研讨论证。6-8月连续两轮征求了各市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建议,对两个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方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9月份,经委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考试规定》
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1.层级设置、评定方式方面。物流工程职称考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物流系统规划、供应链设计、物流信息化、物流技术装备研发等物流工程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设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四个层级。在评定方式上,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高级工程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正高级工程师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申报条件方面。规定了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并逐一明确了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相应条件;对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进行说明。
3.组织保障方面。明确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职称评审责任的分工。对院校学历对应、考试设置、继续教育、工作年限截止时间等做了相关说明。
(二)《标准条件》
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部分。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层级设置、评审原则做出了相关说明。
2.基本条件部分。列出了申报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需具备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3.评审条件部分。提出了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所对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4.破格评审条件部分。明确了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物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5.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明确了与物流工程专业职称对应的高技能人才范围及其申报条件。
6.附则部分。对职称评审中关于表彰、著作、专业等名词解释和其他问题做了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