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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031/2022-00410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物价,物价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关: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统一编号: SDPR-2022-0030007
标  题: 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继续执行每人次不超过50元的收费标准(含报名费)。其中,在校学生减半收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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