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031/2022-0006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制发日期: | 2022-06-14 |
有效性: |
2022年6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发改动能办〔2022〕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十强产业”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2018年6月1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9年起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大课题攻关,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专班、智库、协会、基金等力量,聚焦聚力攻克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省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予以专项支持。2020年5月,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后,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原“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名为“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将实施“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列入政策清单。为进一步突出课题攻关向产业攻关的定位转变,更好激励重大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向大规模产业化加速迈进,2022年2月份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了委内有关处室、各部门、各市、有关产业专家和企业家意见,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部门会签,形成了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适用于攻关项目征集、评审、立项、实施、评估、验收、监管等全过程,共设置十章三十三条。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攻关目的、实施依据、定位内涵和主要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共五条,明确参与攻关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包括省发展改革委、“十强产业”专班及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以及攻关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等。第三章申报范围与条件,共三条,明确申报范围包括“十强产业”项目及其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业态模式创新项目;明确五项基本申报条件、两项重点支持情形及六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第四章申报流程与评审,共两条,明确市县逐级提报备选项目的流程,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班初审、综合评审、尽职调查、全面考察等程序。第五章项目立项与推进实施,共三条,明确攻关项目立项程序,以及集中攻关期内分类推进、督导协调、支持保障、中期评估等管理服务举措。第六章项目动态调整,共四条,明确攻关项目报告制度及项目变更、撤销、终止机制。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评价,共四条,明确项目验收内容、评价流程、评价结果,以及对延迟验收、验收不合格等情形的规定。第八章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共四条,明确省级奖励补助资金的框架配置、分配原则、使用范围、规范管理等机制。第九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共三条,明确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以及对项目责任部门、有关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第十章附则,共一条,明确对涉密项目、2021年前立项项目建设管理依据等。
三、落实措施
(一)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暂定为长期,具体时限根据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配置情况进行调整。
(二)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研究制定2022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启动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