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031/2022-00179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制发日期: | 2022-12-05 |
有效性: |
2022年9月15日,省发展改革委会省财政厅印发实施《关于明确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90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是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客货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旅客急救、货物装载保管等知识和技能考试时收取的费用。为规范相关考试收费,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76号),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现政策已经到期,根据政策执行情况,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了继续执行原考试收费标准的申请。
二、主要内容
(一)我省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次80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部分)。
(二)初次考试不合格的,第二次考试减半计收。
(三)《通知》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