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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3〕1035号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定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泰发改价格〔2023〕3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山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每人115元执行,3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不限制游览次数。

二、景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你市和景区制定实施更多形式、更具优惠的门票减免措施。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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