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031/2023-00395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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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统一编号: | SDPR-2023-0030002 |
标 题: |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发改环资〔2023〕99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48号)要求,我委对《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开展了实施后评估。经过评估,该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有效期继续执行。现统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并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