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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031/2023-00395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4
发布机关: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SDPR-2023-0030002
标  题: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发改环资〔2023〕99号 有 效 性: 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48号)要求,我委对《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开展了实施后评估。经过评估,该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有效期继续执行。现统一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并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延长鲁发改环资〔2018〕93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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