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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季度山东经济运行呈现平稳向好态势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一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中向好、加快复苏的良好态势,实现“开门稳”“开门红”。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2041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38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7878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11795亿元,增长4.5%。

一、农业生产总体平稳,主要农产品保障有力

坚决扛牢农业大省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大粮食稳产政策支持力度,农业生产总体平稳,主要农产品保障有力。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413.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9%。种植业实现产值517.6亿元,增长3.7%;林业实现产值32.8亿元,增长4.4%;畜牧业产值达到607.1亿元,增长3.2%;渔业实现产值106.4亿元,增长4.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持续增长,实现产值149.7亿元,增长7.4%。

二、工业生产平稳向好,原材料行业增势较好

认真贯彻落实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产能恢复、效能提升,工业生产延续平稳向好态势。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其中,3月份增长7.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1%;股份制企业增长6.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8%;私营企业增长5.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2%,制造业增长5.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1%。分行业看,原材料行业实现较快增长,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和16.2%。

三、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基础设施投资支撑强劲

坚持把稳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抓手,突出重大项目引领,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全省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4.2%;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4.8%;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8.1%,拉动全部投资增长5.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2.0%,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长11.0%,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0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8.6%,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7%。工业技改投资增长7.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8.7%,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

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住宿餐饮行业表现亮眼

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及时推出商贸、文旅、住房领域“三个十条”促消费政策,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十大创新行动,全面推动消费持续复苏。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82.0亿元,同比增长5.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004.6亿元,同比增长5.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77.4亿元,同比增长6.0%。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945.1亿元,同比增长12.7%;商品零售7336.9亿元,同比增长4.7%。住宿餐饮市场强劲复苏,3月当月全省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速分别达到45.4%和43.8%。其中,旅游型住宿单位复苏步伐更快。全省限额以上旅游饭店和民宿服务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53.7%和116.6%,分别高于限额以上住宿业增速8.3和71.2个百分点。线上餐饮保持强劲发展势头。3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外卖送餐营业额同比增长54.2%,高于限额以上餐饮业增速10.4个百分点。

五、服务业开局承压,现代服务业带动有力

受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及今年年初短期疫情因素影响,规模以上服务业开局承压,1-2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较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8.5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1.1%、12.6%、13.7%,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33.2、14.7、15.8个百分点。

六、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改善

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境外百展”行动,全力发展外贸新业态,积极促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多措并举推动外贸固稳提质。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值7646.2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出口4592.9亿元,增长12.3%;进口3053.4亿元,增长1.4%。3月份,进出口总值2998.3亿元,增长14.9%;出口1818.3亿元,增长22.1%;进口1180.0亿元,增长5.4%。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5.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5.5%。机电产品出口增长26.7%,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7.3%。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2.0%,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4.1%,占比提升2.9个百分点。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27.2%,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41.3%,占比提升6.3个百分点。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

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断强化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产品价格监管,创新预期管理机制,稳定市场预期,物价总水平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涨幅较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分类别看,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4.1%,涨幅比1-2月缩小0.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9.0%,降幅比1-2月扩大4.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1.6%,涨幅比1-2月扩大1.2个百分点。一季度,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0%,降幅比1-2月扩大0.8个百分点;购进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4.9万人,同比增长15.8%。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50元,同比名义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1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53元,增长5.5%。从收入来源看,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4.7%,经营净收入增长3.7%,财产净收入增长4.1%,转移净收入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05,比上年同期缩小0.03。

总的看,一季度,全省工业生产加力提速,重大项目支撑有力,消费市场复苏强劲,结构转型持续推进,经济发展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达到了预期目标。下阶段,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释放内需外需潜能,持续推动经济平稳向好发展,为全国稳经济大盘做出更大贡献。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信息来源: 山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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