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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山索道票价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3〕353号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定泰山索道票价的请示》收悉。为加强旅游价格管理,保障泰山索道安全运营,现对泰山索道票价明确如下:

一、泰山中天门、桃花源索道继续执行单程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后石坞索道继续执行单程每人次20元的标准。上述票价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减半优惠。

二、本通知规定的票价为最高价格,票价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买任何保险。

三、索道运营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索道的运营管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本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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