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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3〕634号

省药监局:

为进一步减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成本负担,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决定降低我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

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61号)规定标准的70%执行,即首次注册费由每品种46000元降为32200元,变更注册费由每品种19200元降为13440元,延续注册费由每品种19000元降为13300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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