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改价格〔2024〕13号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你们《关于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济发改成本〔2023〕386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市提出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方案。
你市作为省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交易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开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