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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化、清晰化无需办理及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扩大豁免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及人民群众便利度,近日,我市出台《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豁免清单(第二批)》),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9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淄博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自实施以来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对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进行了完善和扩充。

《豁免清单(第二批)》分为两种情形,共涉及14类项目:一、不属于规划许可范畴,无需规划许可。主要为无基础且可移动的公用建(构)筑物或设施、既有建设项目公用配套设施、依附建(构)筑物的设备设施、隔音或美化改造设施、按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增加的设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加油加气加氢站用地内增设橇装式加油装置及储油(气)罐、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设备、物流企业内部增设自用撬装加油(柴油)装置、大型场馆用地内部临时性设施等10类项目;二、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非居住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围护结构的电梯、室外消防楼梯,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公益性简易临时用房,公园、绿地广场等用地内的配套建(构)筑物等4类项目。

信息来源: 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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