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4年9月20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4年9月20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B)

汽     油

89号

6.81

8855

8809

92号

7.34

9404

9356

95号

7.87

9954

9902

VI

柴     油

0号

6.94

7840

7799

+5号

6.80

7677

7637

-10号

7.34

8328

8285

-20号

7.66

8735

8690

-35号

7.93

9061

9014

-50号

8.14

9305

9257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415元和740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信息来源: 价格处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分享
版权所有:山东省发改委
鲁ICP备10017206号
标识码3700000016
联系电话:0531-860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