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031/2025-0037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发日期: 2025-12-12
有效性:
解读《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

1.本细则适用哪些新能源项目?存量与增量项目如何划分,光伏备案容量又该如何认定?

适用并入山东电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2025年5月31日及以前全容量并网的为存量项目,6月1日(含)起并网的为增量项目(分布式光伏剩余容量后续建设的整体算增量)。光伏备案容量:2023年12月27日前备案的,无“MWp”标识按交流侧、有则按直流侧;此后备案统一按交流侧认定。

2.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如何确定?全额/余电上网项目的月度机制电量怎么计算?

存量项目分类型定比例,光伏扶贫、2024年底前户用分布式机制电量比例为100%,2025年1-5月并网电压为220伏(380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为85%。应按照集中式光伏实时市场加权平均电价结算的存量6兆瓦及以上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0;山东省新能源全量入市前,存量项目曾持有过渡期间或以后省内中长期合约的,机制电量比例为0。其他存量项目为80%。增量项目按竞价细则及年度通知执行。

全额上网项目:月度机制电量=月度上网电量×比例-跨省跨区外送电量(负则为0);余电上网项目:月度机制电量=月度发电量×比例-(发电量-上网电量)-外送电量(负则为0)。

3.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标准是什么?机制电价是否包含各类补贴?

存量项目按山东燃煤基准电价(0.3949元/千瓦时,含增值税)执行;增量项目按竞价细则及年度通知执行。机制电价不包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及省、市、县各级政府补贴,享附加补贴项目的补贴仍按原规定执行(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

4.月度差价电费如何计算?结算参考价怎么确定,由谁承担/分享,又会如何公开?

月度差价电费=(机制电价-结算参考价)×月度机制电量。结算参考价现阶段按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同类型集中式项目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加权平均价确定(风电、光伏分两类)。差价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电力用户分摊/分享(账单单独列示),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山东电力分别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国网”等渠道每月公开参考价及同口径5%最高/最低电量均价。

5.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机制执行期限如何确定?未按期投产或不满足 “四可” 条件有什么影响?

存量项目按“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的较早者(海上风电52000小时、陆上36000小时、光伏22000小时,领跑者及2019-2020年竞价项目加10%),享补贴项目与补贴到期时间一致。增量项目执行期限按年度竞价通知,起始时间为申报投产次月1日(最早不早于竞价年度1月1日);延迟投产超6个月则竞价作废,未满足“四可”的分布式项目,达标前机制电量失效。

6.新能源项目可申请哪些变更?调减机制电量、减容、增容、过户等变更后,机制如何执行?

可申请自愿调减机制电量(每月1次,每次减幅≥10%整数倍)、退出机制,及减容、增容、过户、更名、上网模式变更(仅1次)。调减/退出需重签购电合同,次月执行;减容后存量按减容后容量算全生命周期电量、增量同比例减年度电量;增容部分单独核准竞价;过户仅“自然人户用转非自然人”改比例,其他不变;上网模式变更后按增量管理,变更前至竞价入选前电量失效。

7.机制电量与绿证收益是否冲突?绿电交易的绿证收益怎么计算?

机制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绿电交易绿证收益=绿电结算电量×绿电价格,绿电结算电量取当月绿电合同电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不含机制/外送电量)、用户结算电量三者中的最小值。

8.《细则》发布后将产生什么影响?

新能源项目的影响。对于存量项目,改革后的新机制与现行保障收购政策相衔接,总体收益变化不大。对于增量项目,在保障投资主体获得合理收益、稳定投资预期的同时,通过合理确定机制电量规模、竞价上下限等措施,降低新能源发展对全社会用能成本的影响。

电力用户的影响。差价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后,“多退少补”的价格机制能够平滑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后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保障电力市场整体稳定。静态估算,改革实施首年我省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预计持平或略有下降,后续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分享
版权所有:山东省发改委
鲁ICP备10017206号
标识码3700000016
联系电话:0531-860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