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031/2025-0025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发日期: 2025-09-04
有效性:
解读《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

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到期。为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和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原《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高校收费管理实际,对原《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2025年9月4日印发了新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国家要求和高校收费管理现状,《办法》首先将适用范围由全日制高校对在校学生、教职工或校外人员、单位的收费管理,调整为全日制高校对学生的收费管理,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更具针对性。

《办法》建立了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明确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1项。与原办法相比,服务性收费项目新增了图书延期使用费及赔偿费、公共设施使用费等3项。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包括校园交通、共享充电桩、共享洗衣机等服务收费,主要是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创造更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相关服务能够更好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办法》严格对学生的证卡办理收费管理,规定学生因丢失证卡需要补办的,高校按证卡工本费收取费用,并明确了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校园一卡通补办费每卡15元,校徽每枚2元,其他证卡每件6元等。《办法》特别提出,为学生首次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校徽、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的,不得收费。为加强对公共设施使用费的收费管理,《办法》要求收取公共设施使用费应在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办法》明确代收费项目7项,包括教材费、公寓用品费等。为学生代购公寓用品,应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注明代购公寓用品的项目与价格,供学生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组织新生军训,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统一为学生代购军训服装。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医学专业等)需统一配备专业隔离防护服装的,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统一为学生代理购买。

为加强高校收费行为管理,《办法》要求高校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在招生前没有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收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办法》规定与高校教学活动、教学管理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国家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在其他事项中摊销成本的项目,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均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也不得委托第三方收取相关费用等。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分享
版权所有:山东省发改委
鲁ICP备10017206号
标识码3700000016
联系电话:0531-860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