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6年5月2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6年521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上调75元、7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B

    

89号

8.11

10605

10550

92号

8.74

11259

11202

95号

9.37

11914

11853

VI

    

0号

8.38

9525

9476

5号

8.21

9329

9280

10号

8.86

10115

10062

20号

9.24

10606

10551

35号

9.58

10999

10942

50号

9.83

11294

1123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10165元和908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信息来源: 价格处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分享
版权所有:山东省发改委
鲁ICP备10017206号
标识码3700000016
联系电话:0531-86062322